近年来,人们普遍感觉到,我市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有通过融资加快发展的愿望,却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和稳定的投资来源;金融部门有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愿望,却缺乏足够的投入空间和稳妥的投入保障机制,导致银行资金大量外流,存贷差规模不断扩大,企业融资、贷款十分困难,制约了经济发展。到2005年末,全市银行存款余额为402亿元,贷款余额为258亿元,存贷差达到144亿元。出现这一局面的原因,除了历史形成的地方高不良贷款率、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不稳定、社会信用建设滞后以及金融部门对贷款风险的正常回避外,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我们试图从银行信贷中信息不对称的表现和影响入手,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对策,希望有助于这一难题的解决,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
信息不对称的表现
所谓银行借贷中的信息不对称,是指借款人对其自身风险暴露、收益状况等有关信息的掌握比贷款人更全面,而不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由于其他原因使贷款人无法获得准确全面的信息,误导贷款人,使贷款人无法做出准确决策。在实际生活中,银行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既表现为银行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运作、发展规划、还贷能力等信息不够了解,也表现为银行的贷款政策、方法程序等信息对企业宣传程度不够,影响企业准确的贷款决策和企业科学的融资选择。在企业融资活动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困扰银行和中小企业的首要问题,不但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也影响了银行业务的拓展,是造成银行惜贷和企业借贷难的主要原因。由于中小企业面广量大,企业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息真实性难以甄别,信息不对称现象又往往多发生在中小企业之中。我市企业除常德卷烟厂、金键米业、湖南车桥外,绝大多数为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成为银企合作的主要障碍。其具体表现为:
中小企业内部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不够透明。我市中小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大多为近些年发展起来,运作时间不长,且大部分是个体私营、家族或合伙企业,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缺乏规范化管理意识,各项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呈封闭状态,财务报表不规范,数据不真实。银行很难通过一般渠道取得准确、全面的信息,无法掌握企业的经营现状和效益情况,影响银行在贷款上的判断和决策。
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尤其是项目信息不够公开。中小企业希望取得贷款,背后必然有一定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扩产计划或规划,大多也有相应的扩产或建设项目的支撑。但受中小企业管理机制上的限制,这些计划、规划、项目往往仅表现为企业老板的个人意愿,缺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论证,或者有好的实施前景却无法提供详实、可信的证据,加上企业太多,平时银企联系合作机会不多,致使银行在放贷前难以对企业发展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和全面把握。
中小企业信息采集成本偏高。中小企业数量巨大,涉及各行各业,大部分企业只在工商等政府部门留有少量信息,企业外部很难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借贷基础、还贷能力作出准确评估,金融部门更是如此。银行在选择贷款投向时,必须首先考虑借贷风险和收益,也就不可回避地考虑借贷成本。相对于大企业或信息比较透明、可靠的老客户来说,中小企业借贷额度小,信息采集、交易成本却较高,也会使银行望而却步、舍小求大。
银行政策信息很难到达中小企业。贷款人对贷款人的信息掌握同样也有一个不对称的问题。出于贷款收益和降低风险、成本的考虑,银行资金大多投向大型企业、经济效益比较稳定的老客户和回报率较高的行业,对中小企业资金投放较少,与中小企业的业务联系不够频繁,致使大部分中小企业有贷款需求却无贷款业务常识,对银行贷款的条件、方法、程序等政策信息了解不充分,影响融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宁愿选择借款、集资等民间融资渠道,势必增加融资成本和风险,加重企业负担,影响企业成长。
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银行与中小企业借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对银行扩大业务、企业借力做大都将产生直接而重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导致银企“两败俱伤”、殃及经济发展大局。
对银行来说,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必然导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由于企业信息不透明或企业数量太多,银行无法取得和甄别信息,又不愿承担较高的信息采集成本,只能对中小企业按照平均的风险成本对中小企业设立同一的贷款利率。这就使高质量低风险的企业因不愿接受或无力承担较高的利率而离开银行借贷市场,转向民间借贷,而那些风险高、质量差的企业却愿意承担较高的利率,并可能助长赌博心理、加大投资还贷风险。这样,银行将面临大量的高风险、低质量的借款企业,从而导致逆向选择。另外,在贷款发放之后,企业很可能改变贷款和约中承诺的用途,去从事高风险的投资项目,这就可能造成贷款难以归还,这就是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降低了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意愿,惜贷就成为银行首要和必然的选择,只贷给少数有把握的企业,而把信息不够透明,或认为信息掌握不全的企业排除在外,同时也可能选择对企业实行信贷配给或提出更高的抵押要求,从而导致很多企业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对企业来说,信息不对称还使中小企业对银行信贷信息不够了解,从而更加远离银行贷款,选择其它融资方式,增加融资困难,制约企业发展。
现实对策:企业、银行、政府的互动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解决银行信贷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推动银企合作,需要充分发挥企业、银行和政府等银行信贷相关主体的作用,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1.企业: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建立中小企业集群。一方面,中小企业要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解决贷款难问题,中小企业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练好内功上,如进行产权改革,建立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完善企业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合法经营,规范管理,讲信誉、重质量;实施战略管理,重长远利益,轻短期利益;大力开展技术创新,把小产品搞成特色品牌;提高经营者素质和决策水平;加强生产经营、资产财务、项目产品等信息的披露,努力建成一个公正、透明、可信和负责的治理结构。当企业具有增长潜力和发展后劲、品牌知名度提高之时,银行自会主动为之服务。另一方面,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建立中小企业集群。中小企业集群相对分散的中小企业具有交易成本、外部经济等众多优势。同时,中小企业集群可以有效减少银行信贷成本,形成规模效应,且由于经营相对稳定,信息更易掌握,从而减少逆向选择;中小企业集群依赖于专业化市场、协作配套商和熟悉的客户,可以避免盲目投资,保证投资项目的收益率,集群中商会、行会的规范使企业信誉较强,从而克服道德风险。
2、银行:致力于完善内部机制,创建新型银企、同业关系。一是完善银行内部信贷运行管理机制,减少内部信息不对称。通过建立权利制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职责分明的业务操作制度、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提高银行信息采集能力,降低信贷风险。通过运用先进系统和工具,采用贷款决策系统,五级贷款分类、行业信用风险评级、抵押价值评估、贷后管理预警系统和信贷组合管理系统,提高项目评价和选择、动态监控和内部风险管理水平。通过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体系,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的监督,完善监管体系。二是转变营销观念,争取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过去,商业银行均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贷款对象,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小企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形态,且与国有企业相比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一些优秀的中小企业将凭借其优良的业绩吸引银行目光,银行应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把中小企业作为信贷业务重点。与客户建立稳定关系,能够减少信息搜寻成本,降低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三是加强同业沟通,共同防范信息不对称 。银行同业之间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做到客户信用等级等信息资源共享。一方面互相通报中小企业信息,对信息透明、信用较强、质量较高的企业互相推荐,增强银企互信;另一方面,对不良客户实施“黑名单”制度,统一制裁,预防和减少有严重道德风险倾向的不良客户利用银行间的业务竞争而重复借贷或多头骗取银行资金现象的发生。目前一个普遍的现象是,银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常常陷入无序竞争之中,从“惜贷”走向了“局部信用膨胀”,实质上又加大了信息不对称。因此必须加强同业间的合作。
3、政府:致力于加强信息沟通,培育社会信用。解决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也拥有发挥重要作用的能力和空间。从角色上分析,政府及其部门可以充当银企间沟通的桥梁、合作的纽带。其一,政府可以利用其丰富的企业信息资源为银行贷款决策服务。政府及其部门由于管理职能的需要,必须经常与中小企业打交道,便于随时掌握和更新企业各方面的信息,相应积累了一系列企业信息资料。如工商部门通过企业登记管理取得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办公地点等信息,发改部门通过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取得的企业项目规模、市场前景等信息,国土部门通过企业用地审批取得的企业用地性质、数量等信息,等等。这些信息大多形成了一个信息系统或平台,完全可以为银行所用。其二,政府可以利用工作联系的机会向中小企业传递银行贷款政策信息。基于政银间合作的基础,政府及其部门有条件掌握银行信贷信息,在为企业服务、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充分公开和宣传,使中小企业更加方便地了解银行政策。其三,政府可以组织集中活动,推动银企当面沟通与洽谈。政府在银企合作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组织银企联谊活动。在银企合作活动中,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发展计划、借贷用途、产品项目信息乃至自身的财务、信用信息向银行进行公开,银行也可以借机宣传自己的借贷政策,政府及其部门还可将企业项目、银行政策等信息整合成相关文字资料,由银企共享,从而促进银企合作,争取当面达成合作意向或协议。其四,政府可以在信用建设等方面充当第三方角色。政府可利用其强大的政府职能组织建立基础数据库的检索平台,建成一个针对中小企业的第三方征信结构。在不泄露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秘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定期尽可能地向征信机构提供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的信息。通过第三方独立、公正、客观的评价向社会特别是银行提供充分、准确的信息,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同时,天津市等一些地方由政府全力支持或主导建成的“两台一组”(“贷款平台”、“担保平台”和“信用促进会”组织)模式,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组建一个法人单位作为贷款平台,银行与之签订贷款合同,贷款平台作为借款人批量接受贷款,再划给各中小企业。同时组建担保机构与之配套,为贷款提供担保。凡申请贷款的企业,需加入“信用促进会”,履行自己的诚信承诺。这种模式体现了政府介入,集中了政府和银行的双重优势,其中“贷款平台”运用了政府在管理中小企业上的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 “担保中心”也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信誉优势。